根據教體局郟教體〔2023〕13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就我校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發(fā)放工作安排如下:
一、召開班子成員及各團隊長的專題會議,傳達縣教體局對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資助方案,成立資助工作領導小組。
二、10月11日,我校召開團隊、班主任工作會議,進行政策宣傳,公布相關信息,向全校公布2023年秋季享受資助資金的補助標準、對象、指標分配、具體要求,以及違反資助政策的責任追究辦法。
三、10月12日,學生如實填寫《認定審請》和《承諾書》。
四、10月13--10月15日,評審小組依政策規(guī)定進行初評,初步確定受資助寄宿生名單,公示初評評審結果。
五、10月15日﹣-10月20日,公示無異以后,組織受資助學生填寫受資助學生個人信息登記表,并將公示結果上報教體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六、通過銀行代發(fā)至學生賬戶,打款憑證,簽收表整理存檔。
七、上報資助資金發(fā)放工作資料。
郟縣第一實驗中學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