郟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2022〕1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fā)布征收土地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和權屬
擬征收地塊位于縣高鐵站以南、站前大道南延以東,東至鄭萬高鐵站站區(qū)、鄭萬高鐵正線控制線,西至已供國有建設用地、站前大道南延,南至徐莊村耕地,北至已供國有建設用地、鄭萬高鐵站站區(qū)。擬征收土地的權利人為王集鄉(xiāng)棗莊村、徐莊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二、擬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擬征收地塊用于交通運輸用地項目開發(fā)建設,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征收情形。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縣自然資源局組織有關部門對擬征收地塊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對清點確認有異議的,可以向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申請復核。被征收土地的具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后,由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且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工作的開展。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違反規(guī)定的,征收土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
2022年10月8日
(聯(lián)系人:宋戰(zhàn)杰 電話:0375-7215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