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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長職責及管護目標
日期:2023-05-25

縣第一總河長、總河長、副總河長對全縣河湖管理保護負總責,對全縣河長制工作進行總督導、總調度;負責組織領導全縣河湖的管理保護以及河長制工作。

縣級河長分別負責組織領導相應河湖的管理保護工作,包括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huán)境治理、水生態(tài)修復等,牽頭組織對侵占河道、超標排污、非法采砂、破壞堤防、電毒炸魚等突出問題依法進行清理整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負責對跨行政區(qū)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責任,統籌協調部署上下游、左右岸的聯防聯控工作;審定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并督導落實;對上級河長和本級總河長負責,并對相關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河長履職情況進行督導,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強化激勵問責。

鄉(xiāng)(鎮(zhèn)、街道)河長負責牽頭組織對本轄區(qū)內河段侵占河道、超標排污、非法采砂、破壞堤防、電毒炸魚等突出問題的依法清理整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實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綜合整治,協調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和措施;推進河湖突出問題整治、水污染綜合防治、河湖巡查保潔、河湖生態(tài)修復和河湖保護管理,檢查督導村級河長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相關部門履行職責。

村級河長負責本村范圍內河湖管理工作,協調開展河湖整治工作,建立河湖管理機制,做好日常疏浚、清障、保潔、宣傳工作。開展日常巡查,發(fā)現亂搭亂建、亂堆亂放等河湖污染問題及時通知執(zhí)法部門、上下游河長、鄉(xiāng)(鎮(zhèn)、街道)級河長,并配合執(zhí)法部門打擊處理違法行為。收集管理材料,及時上報信息,配合處理突發(fā)事件,引導村民自覺維護河湖的健康生態(tài),確保河湖監(jiān)管到位、宣傳到位、保潔到位、整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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